小九体育直播
小九体育直播10年以上生产厂家
专业提供小九体育直播一站式解决方案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新闻动态

新闻动态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来源:新闻动态    发布时间:2024-04-29 16:34:4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对部分有几率发生减值的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以及对部分应收款项等资产进行核销,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为更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财务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分析和评估,对有几率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核销了部分应收款项。

  公司对2023年末存在有几率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包括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资产做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3年度计提各项资减值准备合计32,118.23万元,以及核销资产合计1,489.49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以及核销资产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在应收款项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应收账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情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除了单独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外,本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实物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不同组合的确定依据:

  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长期应收款)为公司应收南京德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德乐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债权及利息47,882.17万元,根据合同规定,2023年12月31日还本付息。截止报告出具日公司尚未收到上述债权款和利息,存在信用减值风险。公司基于谨慎原则,对南京德乐大楼作价抵偿后不足以偿还的部分全额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计提金额21,553.04万元,其中本年计提15,815.44万元。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1号-存货》的规定,存货可变现净值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期末,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本报告期公司委托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公司存在减值迹象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进行减值测试,出具了字号为苏中资评报字(2024)第6007号的评估报告;公司依据其评估结果计提固定资产减值1,650.79万元,在建工程减值840.13万元。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年末均进行减值测试。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公司依据其评估结果计提商誉减值2,908.95万元。

  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32,118.23万元,核销资产合计1,489.49万元,共计减少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2,118.23万元,本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已经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

  本年计提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行为,不存在操纵利润的情形。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和合理性原则,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及具有合理性。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第17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变更不涉及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影响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更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其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全体独立董事认可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根据日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与苏州普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强电子”)发生购买产品、提供或者接受劳务和销售产品等日常交易,预计2024年度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

  2023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普强电子关联交易审议额度为3,050万元,实际2023年度发生采购商品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1,524.97万元,发生销售商品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80.52万元,合计人民币1,605.49万元。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公司2023年度与普强电子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额未超过预计金额,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在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时是以与关联方可能发生业务的上限金额进行预计的,预计金额存在不确定性;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是按照双方实际签订合同金额和执行进度确定,会因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变化而变化,并随市场波动、客户采购需求等多重因素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公司与普强电子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按照双方实际签订合同金额和执行进度确定,实际发生金额与原预计金额存在一定差异,主要是由于实际业务需求、市场供求变化及其他不可控因素导致,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2023年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经营范围:研发电子材料、无线产品;生产、销售:新型电子元器件(金属精密结构件)、数码设备外壳(喷涂工艺);销售:导电涂料、电子材料、新能源新材料、无线产品、机械设备、非危险性化工产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普强电子总资产为11,350.92万元,净资产为8,071.06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212.78万元,净利润-1,204.15万元(以上数据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天衡苏审字(2024)00140号”审计报告)。

  普强电子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持有其45%股权,鉴于公司副总经理杨金元先生兼任普强电子董事职务,根据相关规定,普强电子系公司的关联法人。

  截至本公告日,普强电子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且与公司合作关系稳定,日常交易中均能如期履行合同约定。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普强电子之间的关联交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照市场公允价格协商确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普强电子具体的关联交易协议在实际发生时具体签署。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普强电子的关联交易是基于日常生产经营所需,保障公司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均在双方的经营范围之内,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相关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的主营业务也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情况以2023年实际发生额为依据制定,符合公司日常实际生产经营的需要,属于正常的业务往来,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未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运营的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预计的与普强电子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该等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公允原则,且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近日,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胜利精密”)收到参股公司广州市型腔模具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型腔”)关于召开股东会的通知,广州型腔原股东平潭综合实验区楷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将其持有的21.7351万元注册资本转让给泰安金帆峰海望岳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股东柳州盛东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拟将其持有的30.72万元和65.28万元注册资本分别转让给泰安金帆峰海望岳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广州凯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股东深圳市港昇科技创新管理有限公司拟将其持有的57.3062万元注册资本转让给深圳港昇二号科技创新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基于广州型腔未来整体发展规划,公司及广州型腔其他原股东拟放弃本次股权转让的优先受让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仍持有广州型腔5.0777%股权,广州型腔仍为公司参股公司。

  2、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参股公司股权优先受让权的议案》,同意本次放弃股权转让优先受让权的事项,并配合签署相关文件。

  3、公司与上述股权转让方和受让方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本次放弃股权转让优先受让权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股权转让优先受让权事项的放弃金额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经营范围: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模具制造;机械零部件加工;专用设备修理;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

  广州型腔成立于2004年03月31日,注册资本为3,860.8985万元人民币,是公司参股公司。广州型腔专业从事大型及超大型精密复杂压铸模具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拥有丰富的压铸模具生产经验和强大的模具开发能力。近三年,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注:上述2022年数据经广东旸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旸明审字(2023)015号”《广州市型腔模具制造有限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2023年度数据经广东旸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旸明审字(2024)015号”《广州市型腔模具制造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

  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核查,截至本公告日,广州型腔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被执行联合惩戒的情况。广州型腔目前整体生产经营正常,业务发展稳定。

  本次股权转让受让方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均无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此外,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核查,截至本公告日,股权转让受让方也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被执行联合惩戒的情况。股权转让受让方的基本情况具体如下: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7)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转让受让方基于对广州型腔的产品、技术、研发能力的信心以及压铸模具行业的前景,综合考虑了广州型腔的实际经营状况和后续发展规划等因素,遵循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经友好平等、互惠互利协商一致确定本次股权转让定价,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若公司不放弃广州型腔本次股权转让优先受让权,接受优先受让权所需资金约9,7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的10.50%;按照放弃权利事项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累计计算金额约为14,94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99%。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股权转让放弃优先受让权事项是公司基于广州型腔整体经营规划和适当风险控制等因素做出的审慎决策。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仍持有广州型腔5.0777%股权,广州型腔仍为公司参股公司,不改变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未来主营业务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1、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参股公司股权优先受让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放弃本次股权转让的优先受让权。

  2、本次放弃股权转让优先受让权是公司综合考虑广州型腔整体经营规划和风险控制后作出的审慎决策,不改变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未来主营业务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3、本次股权转让定价综合考虑了广州型腔的实际经营状况和后续发展规划等因素,投资各方遵循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经友好平等、互惠互利协商一致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涉及诉讼案件的金额: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印花税等费用共计47,339,225.89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新增诉讼案件已由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目前尚未开庭审理,暂无法准确判断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对投资者诉讼事项计提相应的负债和损益,具体金额以审计结果为准。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胜利精密”)于近日收到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等涉诉材料。根据上述材料显示,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尹某桦、郑某等186人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现将上述诉讼事项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1)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印花税等费用共计47,339,225.89元;

  2022年9月2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48号),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9)。

  原告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向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就前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本次新增诉讼案件已由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目前尚未开庭审理,暂无法准确判断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对投资者诉讼事项计提相应的负债和损益,具体金额以审计结果为准。公司将根据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公告前,公司(包括控股公司在内)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共9起,涉及总金额约10,491.3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10%。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包括控股公司在内)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方便广大股东和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进一步了解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生产经营、产品与市场及未来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4年5月22日(星期三)下午15:00至16:00在全景网举行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与广大股东和投资者通过网络方式进行沟通和交流。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广大股东和投资者可以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网址:。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嘉宾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徐洋先生,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程晔先生,董事兼财务负责人徐小红女士,独立董事张雪芬女士。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21日(星期二)16:00前访问(),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聚焦自身核心业务,优化业务结构,主营业务为消费电子产品业务以及汽车零部件业务。1、消费电子产品业务公司现有主要产品包括精密金属结构件及结构模组、塑胶结构件及结构模组等,广泛应用于笔记本电脑、电视、智能手机等3C消费电子产品。公司消费电子产品生产基地近千亩,主要位于江苏苏州和安徽舒城。虽然消费电子行业景气度低迷,但公司会争取稳固市场份额,保持公司传统精密业务稳步发展。2、汽车零部件业务汽车零部件业务以光学玻璃盖板、复合材料显示盖板和镁合金结构件为主要产品,主要包括玻璃加工、复合板加工、AG/AR/AF镀膜、干法AG/AR/AFFilm制造及贴膜、3D热弯玻璃、镁合金组件,以及全贴合等业务,为全球知名汽车品牌厂商及其核心供应商提供车载中控屏、仪表盘结构件等产品,可应用于传统汽车和新能源汽车领域。随着汽车智能化、功能多样化,车内显示屏幕大屏化、多屏化的趋势,对显示器需求量的增加,该业务是公司未来发展重点对象。未来公司将继续聚焦核心主业,在保持笔电等传统精密结构件及模组的稳步发展基础上,以市场为导向调整优化产品业务结构,积极开拓产品的应用领域,扩大车载屏幕尺寸和轻量化镁合金结构件的业务规模和市场份额,实现业务持续稳定发展。同时,公司基于未来整体发展规划,为实现在新能源汽车锂电池业务发展布局,于2022年9月正式启动复合铜箔项目,计划总投资56亿元,复合铜箔为新型锂电池负极集流体材料,相较传统电解铜箔具有高密度、低成本、安全性高等特点,产品主要应用于汽车电子、消费电子、5G通讯等领域,目前产品渗透率仍处于较低水平,市场未来市场空间巨大。公司正在有序推进复合铜箔项目,目前已送样多家客户,仍处于送样检测阶段。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除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第六节重要事项”已披露的重要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其他重要事项。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胜利精密”)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董事张俊杰先生、独立董事王静女士和张雪芬女士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应到董事6名,实到董事6名。会议由董事长徐洋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原独立董事黄辉先生、现任独立董事张雪芬女士和王静女士向董事会递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4)。

  因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28,174,363.09元以及未分配利润为-3,908,210,110.76元,不满足《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因此,同意拟不对2023年度利润进行分红,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编制了《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状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公司2023年度董事的薪酬主要根据公司2023年各项生产经营情况以及公司董事人员在本年度的表现共同确定,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3年度报告中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主要根据公司2023年各项生产经营情况以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年度的表现共同确定,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3年度报告中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全体独立董事认可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审议本项议案时,与本项议案有关联关系的三位董事(徐洋先生、程晔先生、徐小红女士)回避表决。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苏州普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发生购买产品、提供或者接受劳务和销售产品等日常交易,预计2024年度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全体独立董事认可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对《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中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及部分治理制度修订情况对照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公司参股公司广州市型腔模具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型腔”)部分原股东拟将其持有的部分股份进行转让,经综合评估,同意公司放弃本次股权转让的优先受让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仍持有广州型腔5.0777%股权,广州型腔仍为公司参股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放弃参股公司股权优先受让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19)。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拟于2024年5月16日下午14:30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议案,听取独立董事向股东大会作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利精密”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现决定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1)截止2024年5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不出席年度股东大会的独立董事,将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在年度股东大会上宣读述职报告。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加盖印章或亲笔签名)、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印章或亲笔签名)、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书面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办理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线时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2)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下都不打“√”的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项中打“√”按废票处理;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4月15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4年4月25日11:00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利娟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监事会在2023年度的工作成果,体现监事会忠诚、勤勉地履行了监督职责,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

  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和年报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制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和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积极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实际情况需求。公司内部控制活动能够按照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进行,对生产经营中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作用,切实保障了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更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其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公司2023年度监事的薪酬主要根据公司2023年各项生产经营情况以及公司监事人员在本年度的表现共同确定,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3年度报告中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结果和相关人员在本年度的考核情况。

  监事会认为:本次预计的与苏州普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该等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公允原则,且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真实的情况,同意公司对《监事会议事规则》中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及部分治理制度修订情况对照表》。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真实的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